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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须知
发布时间:2022-10-20 8:21:41 阅读次数: 作者: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1.凡报考美术类(美术学类与设计学类)、音乐舞蹈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省统考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辽宁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

    2.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时间为:2022年12月3日。具体时间安排:素描:8:00—11:00;速写:11:40—12:10;色彩:13:30—16:30。考场设在各市标准化考点。参加美术类专业省统考的考生于2022年11月28日至30日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https://www.lnzsks.com/)查询中心自行打印2023年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准考证,考前一天到考点熟悉考试环境。

    3.音乐舞蹈类专业省统考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至27日,考点为沈阳音乐学院(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4.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省统考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考点为辽宁大学(蒲河校区,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

    5.参加音乐舞蹈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省统考的考生,须于开考前一周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查询中心(参加音乐舞蹈类专业省统考考生还可登陆沈阳音乐学院网站),查询本人省统考笔试及面试的时间、考场和地址。

    6.美术类考生持居民身份证和《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准考证》,音乐舞蹈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考生持居民身份证和《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证》,于每科考试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考试。

    7.请考生注意考试时间和要求,按省统考要求自带考试用具,不得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如定画液、隐形画板画帖、电动橡皮、电吹风等);音乐舞蹈类统考音乐基础课笔试考生须自带2B铅笔、橡皮、黑色签字笔。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非指针式手表等物品进入考场。

    8.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诚信参加考试,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责任。

    9.考生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了解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相关政策、省统考成绩、成绩分布情况、各专业合格分数线等信息。

    10.我省取消发放艺术类纸质考生成绩合格证或成绩单,考生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自行打印考生成绩单。专业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可持成绩单并根据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规定决定是否参加高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加试。

    11.考生应遵守本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及个人防护工作,保持电话畅通,及时关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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