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制定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考试费标准的通知,通知对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相关考试收费标准予以明确,具体如下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考试费标准的通知
河北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申请重新核定普通高考相关考试收费标准的函》(冀教财函〔2023〕61号)收悉。根据国家考试收费政策和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经研究,现将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相关考试收费标准
(一)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费标准为每人50元。
(二)普通高校招生(夏季)考试统考科目、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口招生文化统考科目及春季高职院校分类招生文化素质考试科目、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3+4贯通培养转段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参照此标准执行)。
(三)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外语口试考试费标准为每人30元。
(四)普通高考艺术、体育专业测试联考(统考)考试费标准为:音乐类、舞蹈类、戏剧影视表演(导演)类380元/人;美术类270元/人;播音与主持艺术、书法学240元/人;普通体育类考试260元/人;服装表演类200元/人。
(五)对口各类专业测试考试收费标准为:财经类130元/人;计算机类、农林类140元/人;医学类、畜牧兽医类150元/人;学前教育类、建筑类200元/人;旅游类、机械类、电子电工类280元/人。
二、相关规定
(一)考试组织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文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收取考试费时使用省财政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自觉接受发改、财政等部门监督和检查。
(二)本通知自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收费之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有效期满前三个月,重新申报核定收费标准。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
2024年1月10日